各地方民族管弦乐学会:
各位荣誉理事、名誉理事、常务理事、理事、会员:
为了适应学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广泛团结全国各地的民乐工作者,共同弘扬优秀民族音乐文化;普及、发展和繁荣民族管弦乐艺术;为我国的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学会决定本着严格条件、保证质量、积极发展的精神发展新会员。
一、会员条件:
由于本学会是民乐专业的学术团体,因此,要求入会的人员必须是从事民乐艺术的作曲家、理论家、指挥家、演奏家、教育家、编辑家、活动家、民族乐器制作家。在具体操作上,遵循以下几点:
(1) 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民乐工作者,一般都可以被批准入会;
(2)四十岁以上的老民乐工作者,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虽未被评上中级职称,但毕竟为我国民乐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做过多年的贡献,有一定的艺术成就,在一个地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声望,也可以被批准入会。
(3)年轻的民乐工作者,凡获得过全国性民乐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可以被批准入会;凡获得过省级民乐比赛一、二、三等奖的,也可以被批准入会;各大民乐团的乐队首席、独奏演员、声部首席或业务骨干,也可以被批准入会。
二、入会手续
(1)对自愿入会者可通过“中国民族管弦学会”官网进入“会员中心”,点击“填报入会申请”选项进行会员报名(所需填写资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照片、身份证正方面图片、学历证书图片、职称证书图片、个人的表演视频),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2)在线申请完成后,经学会负责会员发展的主管人员审核、签署意见,由秘书长签署批准,将结果反馈“会员查询”,审批通过学员,会根据提示完成缴费后(国内大陆及港、澳、台会员第一次会费标准为人民币100元,以后每年的会费标准为50元;),学会办公室人员负责办理入会登记、建档手续,并寄发会员证。
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入会者,一经批准,均为本会的正式会员。外籍华乐人士申请入会者,只要符合条件,可以被批准为本会名誉会员。原国内会员出国留学、定居的,凡保留中国国籍的仍为本学会正式会员;一旦取得外国国籍,将自动转为名誉会员。
四、非从事民乐专业的社会贤达人士,为本学会做出突出贡献者,自愿申请入会的,可被批准为荣誉会员。
五、请各地方民族管弦乐学会、本会的各位荣誉理事、名誉理事、常务理事、理事、会员,根据本通知的精神,积极发展新会员。
学会的通讯处: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8号金晖嘉园9号楼106室,邮编:100082
会员事宜联系电话:010-8229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