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须知
1、会员入会需口头或书面提交入会申请(也可由省、市地方学会推荐)、填报会员登记表,经本学会组织部门和秘书处两级审核通过,即可批准入会、办理会员证。
2、会员有参加为本学会会员服务的活动之优先权,和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会员亦应遵守学会章程,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在参与的民乐有偿活动中能够严以律己,不做有损于学会声誉的事情。
3、每年按规定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义务,会员如果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4、学会是广大会员的“民乐之家”,大家需精诚团结,发扬学会团结奋斗的精神,创造和谐发展民乐的环境,为繁荣我国的民族管弦乐事业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