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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58号金晖嘉园9号楼106室
电 话
+86-10-82290053
+86-10-82290054
传 真
+86-10-82290218
邮 箱
zgmy10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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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第二十五届北京少儿民族乐器独奏展演报名简章


一、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二、宗    旨:鼓励和激发广大少年儿童学习我国民族乐器的热情;提升少年儿童的艺术素养;展示和丰富少年儿童在民族乐器考级中的成果;满足广大师生、家长希望多给少年民族乐器学习者创造锻炼机会的愿望。 

三、展演项目:琵琶、扬琴、唢呐、竹笛、阮、柳琴、笙、三弦、打击乐、古琴 、月琴、葫芦丝、巴乌、大提琴、低音提琴、陶笛。

四、展演资格:凡家住北京的少年儿童,学习过以上民族乐器,并有一定演奏水平的,均可自愿报名展演。同时也欢迎外阜在京少年儿童自愿报名展演。(本展演谢绝专业音乐院校的学生。)

五、展演组别:每个专业都按以下组别分组:

        幼  组: 2013年11日——2014年1231日出生

        儿童一组:2011年11日——2012年1231日出生

        儿童二组:2009年11日——2010年1231日出生

        儿童三组:2007年11日——2008年1231日出生

        少年一组:2005年11日——2006年1231日出生

        少年二组:2003年11日——2004年1231日出生

        少年三组:2001年11日——2002年1231日出生

        少年四组:1999年11日——2000年1231日出生

六、展演曲目:展演选手可自选一首最能代表其演奏水平的曲目展演。幼儿组每位展演选手的演奏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儿童组每位展演选手的演奏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少年组每位展演选手的演奏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学会现有本次展演各专业的《考级曲集》及VCD示范演奏光盘,可供展演选手选购、参考。)

七、奖项设置:本展演各组分别设金奖若干名、银奖若干名、铜奖若干名、演奏奖若干名。各种奖项的具体数量根据展演选手的实际情况而定。

另,组委会还将给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评奖办法:展演选手一次性现场演奏,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根据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

九、获奖分类:金奖、银奖、铜奖、演奏奖。

十、报名时间:20181011  1110(周六、周日休息)。

十一、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8号金晖嘉园9号楼106室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立交桥东北角,北二环路最西头辅路北侧。)

     咨询联系电话:010-82290054  010-82290053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官网:WWW.FOLKMUSIC.ORG.CN

十二、报名手续:

1)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下载)

2)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展演选手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每人报名费50元;每人交展演费300元;(4)领取展演证。

十三、展演时间:20181118日(星期日)。参演选手的具体参演时间和展演场次安排,请于2018年1115日之后登录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网站查询或致电咨询。

十四、展演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裕民东里甲1号朝阳区社区青少年教育培训中心。

      乘车路线2138040969482、地铁八号线安华桥B口向北

十五、公布展演结果时间:20181212。请展演选手登录学会网站查询或致电咨询。

十六、领奖时间和地点:20181224日——28到学会办公室领奖。(证书保留三个月)

十七、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注意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

3)请各位展演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展演证。参加展演时凭本人的展演证入场参演。无本人展演证者,不能参加展演。选手在展演场参加展演时,着装要整洁。

4)展演选手必须要有家长陪同。请参演选手和选手家长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组委会只保障参演选手在展演场内比展演时的人身安全。参演选手在展演场外的人身安全,完全由展演选手本人和陪同家长负责。

5)参演选手和陪同家长所乘车辆、携带的钱物,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6)组委会拥有本次展演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

7)所有展演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展演规则和展演场地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

8)除扬琴、打击乐专业外,其他专业参赛选手一律使用自备乐器参赛。

9)展演选手在参加展演时,提倡不用伴奏。如果确实需要伴奏,则最多可用一件民族乐器现场伴奏。伴奏人员自行聘请,伴奏乐器自行携带。禁止用伴奏带参加展演。

10)请到学会办公室索取报名表或网上下载报名表。

11)凡因选手本人原因,报名后未到展演场地参加展演者,一律不退报名费和展演费。  

十八、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所有。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北京第二十五届少儿民族乐器独奏展演组委会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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