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四届北京竹笛展演&“优秀笛箫奖”小型作品展演将于2018年8月9日至13日在北京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竹笛专业委员会主办,由北京市昌平区文化馆、北京市昌平区民族管弦乐学会、北京昌平区前锋学校承办。
活动旨在促进竹笛演奏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发现和培养更多的竹笛艺术人才,为广大竹笛人提供一个展示才艺和学习交流的平台。以下为活动指南,请参加选手参照:
8月9日
参展选手报到(上午10:00至下午5:00)
报道相关事宜咨询电话:齐老师18035268887
报道后进行抽签
地点:北京军都旅游度假村(点击链接查看地图)
酒店电话:(010)60713338,(010)60712138
北京南站出发:地铁4号线大兴线 → 地铁2号线 → 快速直达专线124路
北京西站出发:地铁9号线 → 地铁4号线大兴线 → 地铁13号线 → 地铁昌平线 → 886路
首都机场出发:955路 → 地铁15号线 → 地铁8号线 → 地铁昌平线 → 886路
8月10日:复选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水库路20号前峰学校(点击链接查看地图)
下午:6:00 抽签缴费(北京军都旅游度假村大堂)
8月11日:决选
地点:同复赛
8月12日:颁奖
9:30 宣布首届“笛箫小作品”评审结果
第四届北京竹笛展演评审结果、颁奖大会
优秀获奖选手音乐会。
15:30 乘车前往名家名曲音乐会会场;
16:00名家名曲音乐会。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水库路20号前锋学校礼堂
8月13日 竹笛专业委员会年会
9:30 第十六届中国竹笛专业委员会年会开幕式及研讨会
中午:欢送午宴
下午: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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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竹笛展演报名表
2018第四届北京竹笛展演章程
主办单位: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竹笛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文化馆
北京市昌平区民族管弦乐学会
北京市昌平前锋学校
宗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促进竹笛演奏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发现和培养更多的竹笛艺术人才,为广大竹笛人提供一个展示才艺和学习交流的平台,全面提高国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文化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中的文化繁荣。
一、展演资格:
竹笛演奏艺术的广大专业和业余演奏者、爱好者,不分性别、都可以按年龄大小分组别参加此项展演。
二、展演组别:
专业组和业余组均按年龄大小分别设以下十个组别。
儿童B组: 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A组: 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B组: 2004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专业B组: 2004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A组: 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专业A组: 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中、青年组: 1978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中、青年专业组: 1978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中年组: 1968年1月1日——1977年12月31日出生
中年专业组: 1968年1月1日——1977年12月31日出生
中老年组:1968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三、展演报名时间:
2018年7月6日—7月15日。
四、报名地点:
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8号金晖嘉园 9 号楼 106 室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2
(位置在北京西直门立交桥的东北角,北二环路的最西头,路北)
展演报名费汇款至:中国工商银行:账户:0200 2222 0102 3760 30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王建平收
组委会联系人:王建平手机:1360 114 7741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邓娅玲老师、刘全国老师、张秋媛老师
联系电话:010—8229 0054
传真:010—8229 0054 学会网站:www.folkmusic.org.cn
五、报名办法:
参加展演选手的报名办法:
(1)填写报名表;点击下载=>展演报名表
(2)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展演者自己演奏录制的DVD或VCD光盘和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交报名费300元
(4)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二重奏和组合表演项目必须要在报名独奏的基础上报名。展演初选选手上交光盘和U盘或者SIM卡,不支持网络上传资料。
北京以外的展演选手可通过信函报名。其报名办法为:
(1)您可以在学会的网站上下载报名表;
(2)填写报名表;
(3)将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展演曲目填写好邮寄到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报名;
展演选手的名单均在我会的网站上公布。请于2018年7月20日—31日之间到学会网站“最新公告”栏目里查阅。
六、展演办法:
本展演设组委会、评委会、监委会三个工作机构。三个工作机构分工、协作,并互相监督、配合,共同组织好这次展演。
本展演分初选、复选、决选三个阶段进行。
初选:一律采用评委审看光盘的方式进行。
复选:选手参加展演的顺序,由组委会根据选手的报名日期统一安排,先报名的后参加展演,后报名的先参加展演。参加复选的选手须持“复选通知书”到展演场地“报到处”报到。报到时,须交复选费500元。然后办领“展演证”。没有进入复选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所交资料和报名费、初选费,恕不退还。
决选:进入决选的选手须在决选前交500元决选费,决选顺序由选手在展演前抽签决定。
注: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加展演。展演前三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七、展演时间:
截止日期:2018年7月5日
展演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7月15日。
组委会将于2018年7月20日—7月31日给进入复选的选手在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网站上发布“进入复选的选手名单”。展演选手可于2018年7月20日之后,到学会网站“最新公告”栏目里查询或电话咨询。
复选、决选时间:2018年8月 10日— 15日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前锋学校
8月9日 展演选手报到 晚评委评审“首届笛箫小作品”
8月10日 11日 复选
8月12日 决选
8月13日 上午 第十六届年会开幕式,宣布首届“笛箫小作品”评审结果;
第四届北京竹笛展演颁奖大会及优秀获奖选手音乐会;
下午 15:30 乘车前往名家名曲音乐会会场
16:00名家名曲音乐会
8月14日 上午 第十六届中国竹笛专业委员会年会及研讨会
下午 居庸关长城或明十三陵旅游
8月15日 欢送晚宴
8月16日 全体人员离会
八、展演曲目:
各组别均为: 初选,自选曲目一首;复选,自选曲目一首(必须不同于初选曲目);决选,自选曲目一首。
儿童组参展曲目的演奏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其他组参展曲目的演奏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如果选手的演奏超过时限,评委组长应及时叫停。叫停不影响选手的分数。
九、奖项设置:
各组别均设金奖若干名、银奖若干名、铜奖若干名、优秀演奏奖若干名、演奏奖若干名。
组委会还将给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10名以上学生进入复选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给介绍推荐出20名以上参加初选选手的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进入复选未进入决选的选手,获演奏奖。
进入决选未获金、银、铜奖的选手,获优秀演奏奖。
十、 评选办法:
进入复选、决选的选手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展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各若干名。
本次展演采用百分制评分。
获金奖选手的分数须在95分以上;
获银奖选手的分数须在90分以上;
获铜奖选手的分数须在85分以上;
获优秀演奏奖选手的分数须在80分以上。
获分数线以上选手的人数如果超过奖项设置名额,则按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如果参展选手的演奏水平确实不够,所获分数未达分数线,评委会和组委会有权空缺任何一个奖项。
评委打分时,可以打到小数点后一位数。统计员统计分数时,统计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进入复选的选手不评奖,复选的成绩不计入决选的成绩。
十一、 奖品:
金、银、铜奖、优秀演奏奖获得者的奖品是:奖杯一尊、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演奏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的奖品是: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十二、 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选,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注意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3)请各位参展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展演证。参加复选、决选时,要佩带“展演证”。
(4)少年、儿童参展选手必须要有家长陪同。请参展选手和选手家长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组委会只保障参展选手在展演场地内展演时的人身安全。参展选手在展演场外的人身安全,完全由参展选手本人和陪同家长负责。
(5)参展选手和陪同家长所乘车辆,携带的钱物,请本人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
(6)组委会拥有本展演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7)参展选手(包括陪同家长)在参加展演期间的交通、食、宿经费自理。为保证展演的顺利进行和方便选手参展,组委会统一介绍、推荐宾馆。
(8)所有参展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展演规则和展演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展演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找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展演者,组委会有权取消他的展演资格。对展演后无理取闹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所获的奖项,追回奖杯和获奖证书。
(9)允许用1人为参展选手伴奏。伴奏乐器自备,伴奏人员自请。不许用伴奏带为参展选手伴奏。
(10)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展演场地参加展演的,不退报名费和展演费。
(11)参展选手所报送的光盘,必须是每人一盘。不允许多人录在同一张光盘上。所送光盘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展演资格。(学会信息资料部提供录像服务,并按规定收工本费。)
(12)音乐学院、艺术职业学院、各高校艺术类院、系的在校师生和各专业文艺团体的演奏员为专业组;其他一切业余演奏者为业余组。
(13)所有参展选手都必须严格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参加展演。对于违规者,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2018第四届北京竹笛展演组委会
2018年3月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展演组委会。
一、宗旨
笛箫新作品展演(2018年笛箫小型作品),是2018年首次举办的小型优秀笛箫作品展演。笛箫新作品展演活动旨在传承、发展、繁荣和推进中国笛箫类作品的创作,弘扬中国民族文化,及对中国笛箫家族的未来进行探索和实践,期待通过这次活动能够发掘出更多笛箫家族优秀的小型作品,以此能够提供给广大笛箫演奏者演出教学使用。
二、组织机构
展演活动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竹笛专业委员会主办,设立组委会和评委会、监委会,过程将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监督,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具有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反映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并具有较强的可听性的笛箫作品。
2、作品的题材、体裁不限。
3、作品是以笛箫独奏、重奏、齐奏曲等形式表现,伴奏形式不限。
4、作品要求短小精悍,长度限五分钟(含五分钟)。
5、参展者年龄不限、国籍不限。
6、作品应是2010年后创作的,从未公开发表过(如有用发表过的作品展演,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的参展资格)。
点击下载报名表:优秀笛箫奖报名表
四、展演要求
1、参加展演的作品(曲谱)一式五份、CD小样一份;正确填写报名表一份;二张二寸近照;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每人限报三首作品,提交干净的乐谱和CD小样,并要附乐曲简介(乐谱不得署作者的姓名及与乐曲无关的任何标记)。
3、如违背以上要求者将取消展演资格(评委会成员不得有作品展演)
五、展演时间
1、2018年5月31日前截稿,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或提交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章程下方)。
2、评选展演作品:(初评时间)2018年6月7日—15日
(复评时间)2018年6月下旬
(终评时间)2018年7月底或8月初
在北京举办获奖作品音乐会。
六、奖项设置
1、金奖3名,奖牌奖状各一面。
2、银奖6名,奖牌奖状各一面。
3、铜奖9名,奖牌奖状各一面。
4、优秀作品奖12名,奖状一面。
七、评委会
由我国著名作曲家、指挥家、笛箫演奏家担任
八、相关权益
1、获奖者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2、主办方拥有五年使用权及著作出版权。
3、伴奏人员原则自带(不提供食宿)或由组委会统一安排(特殊伴奏乐器和人员必须自备)。
九、联系方式及地点:
联系地址: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8号金晖家园9号楼106室)
邮编:100082 联系人:邓娅玲
联系电话:010-82290054
联系邮箱:1723088411@qq.com
网站:www.folkmusic.org.cn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竹笛专业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展演活动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