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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58号金晖嘉园9号楼106室
电 话
+86-10-82290053
+86-10-82290054
传 真
+86-10-82290218
邮 箱
zgmy10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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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十三届少儿民族乐器独奏展演报名简章

一、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二、宗    旨:鼓励和激发广大少年儿童学习我国民族乐器的热情;提升少年儿童的艺术素养;展示和丰富少年儿童在民族乐器考级中的成果;满足广大师生、家长希望多给少年民族乐器学习者创造锻炼机会的愿望。 

三、展演项目:琵琶、扬琴、唢呐、竹笛、阮、柳琴、笙、三弦、打击乐、古琴 、月琴、葫芦丝、巴乌、大提琴、低音提琴、陶笛。

四、展演资格:凡家住北京的少年儿童,学习过以上民族乐器,并有一定演奏水平的,均可自愿报名展演。同时也欢迎外阜在京少年儿童自愿报名展演。(本展演谢绝专业音乐院校的学生。)

五、展演组别:每个专业都按以下组别分组:

        幼  组: 2012年11日——2013年1231日出生

        儿童一组:2010年11日——2011年1231日出生

        儿童二组:2008年11日——2009年1231日出生

        儿童三组:2006年11日——2007年1231日出生

        少年一组:2004年11日——2005年1231日出生

        少年二组:2002年11日——2003年1231日出生

        少年三组:2000年11日——2001年1231日出生

        少年四组:1998年11日——1999年1231日出生

六、展演曲目:展演选手可自选一首最能代表其演奏水平的曲目展演。幼儿组每位展演选手的演奏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儿童组每位展演选手的演奏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少年组每位展演选手的演奏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学会现有本次展演各专业的《考级曲集》及VCD示范演奏光盘,可供展演选手选购、参考。)

七、奖项设置:本展演各组分别设金奖若干名、银奖若干名、铜奖若干名、演奏奖若干名。各种奖项的具体数量根据展演选手的实际情况而定。

另,组委会还将给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奖品:金奖、银奖、铜奖、演奏奖的奖品,均是获奖证书一本、奖牌一面。优秀指导教师奖的奖品是证书一本。

九、评奖办法:展演选手一次性现场演奏,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根据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

十、报名时间:20171011  1110(周六办公、周日休息)。 报名表下载:报名表

十一、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8号金晖嘉园9号楼106室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立交桥东北角,北二环路最西头辅路北侧。)

     咨询联系电话:010-82290054  010-82290053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官网:WWW.FOLKMUSIC.ORG.CN

十二、报名手续:(1)填写报名表;(2)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展演选手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每人报名费30元;幼儿组每人交展演费230元;儿童组每人交展演费250元;少年组每人交展演费270元;(4)领取展演证。

十三、展演时间:20171119日(星期日)。参演选手的具体参演时间和展演场次安排,请于2017年1115日之后登录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网站查询或致电咨询。

十四、展演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裕民东里甲1号朝阳区社区青少年教育培训中心。

      乘车路线2138040969482、地铁八号线安华桥B口向北

十五、公布展演结果时间:20171212。请展演选手登录学会网站查询或致电咨询。

十六、领奖时间和地点:20171221日——29到学会办公室领奖。(证书保留三个月)

十七、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加展演,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注意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

3)请各位展演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展演证。参加展演时凭本人的展演证入场参演。无本人展演证者,不能参加展演。选手在展演场参加展演时,着装要整洁。

4)展演选手必须要有家长陪同。请参演选手和选手家长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组委会只保障参演选手在展演场内比展演时的人身安全。参演选手在展演场外的人身安全,完全由展演选手本人和陪同家长负责。

5)参演选手和陪同家长所乘车辆、携带的钱物,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6)组委会拥有本次展演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

7)所有展演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展演规则和展演场地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

8)除扬琴、打击乐专业外,其他专业参演选手一律使用自备乐器参演。

9)展演选手在参加展演时,提倡不用伴奏。如果确实需要伴奏,则最多可用一件民族乐器现场伴奏。伴奏人员自行聘请,伴奏乐器自行携带。禁止用伴奏带参加展演。

10)请到学会办公室索取报名表或网上下载报名表。

11)凡因选手本人原因,报名后未到展演场地参加展演者,一律不退报名费和展演费。  

十八、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所有。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北京第二十三届少儿民族乐器独奏展演组委会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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