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演宗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器乐的演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发现和培养优秀演奏人才,陶冶广大葫芦丝、巴乌爱好者的艺术情操,打造葫芦丝、巴乌艺术展示、交流平台,推动全国葫芦丝、巴乌艺术朝着更加规范、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
二、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成教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三、展演资格:
凡葫芦丝、巴乌演奏艺术的爱好者,不分性别、民族、年龄,都可以参加此次展演。
四、展演组别:
(1)独奏组
(101)幼儿组:2012年7月31——2011年7月30日出生
(102)儿童组:2011年7月31日——2004年7月30日出生
(102)少年组:2004年7月31日——1997年7月30日出生
(103)青年组:1997年7月31日——1977年7月30日出生
(104)中年组:1977年7月31日——1957年7月30日出生
(105)老年组:1957年7月31日之前出生
补充说明:在参加半决选和决选时将根据年龄将儿童组和少年组分为A、B组。
(2)集体组
(200)幼儿组:2012年7月31——2011年7月30日出生
(201)儿童组:2011年7月31日——2004年7月30日出生
(202)少年组:2004年7月31日——1997年7月30日出生
(203)青年组:1997年7月31日——1977年7月30日出生
(204)中年组:1977年7月31日——1957年7月30日出生
(205)老年组:1957年7月31日之前出生
五、报名时间:2017年4月15日—5月20日
六、报名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8号 金晖嘉园9号楼106室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2
(位置在北京西直门立交桥的东北角,北二环路的最西头,路北)
联系人: 何维青老师
联系电话:1391 083 3192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闫振海 田龙
联系电话:010-8229 0053 13621341920
邮箱:827016196@qq.com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网站:www.folkmusic.org.cn
七、报名办法:
北京市区展演选手到学会办公室直接报名。其报名办法:
(1)填写报名表;(下载报名表)
(2)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展演者自己(无伴奏)演奏录制的CD光盘或VCD、DVD光盘或U盘、电子邮件,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交初选费共计人民币150元;
(4)办理“准予报名和参加初选的通知”。
北京以外的展演选手可通过信函报名。其报名办法为:
(1)登录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官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下载报名表)
(2)初选费缴费方式:
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付款二维码,向组委会的微信账户支付150元,并将微信支付单号(微信界面:我的=>钱包=>交易记录)填写到报名表上,以便进行核对。
或者微信关注“中国民乐考级”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minyuekaoji),点击民乐展演在线缴费。
(3)将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展演者自己演奏录制的光盘、U盘、电子邮件,展演人户口本复印件或展演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同寄给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老师收;
八、展演办法:
本展演设成立组委会,下设:监审部、评委会、后勤部、宣传部。四个工作部。四个工作部分工、协作,并互相监督、配合,共同组织好这次展演。
本赛事分初选、半决选、决选三个阶段进行。初选,一律采用评委审看光盘、U盘、电子视频的方式进行。初选结束后,组委会将会书面及网站上公布的形式通知进入半决选的选手。参加半决选的独奏项目的选手须持“半决选通知书”到展演场“报到处”报到。报到时,须交半决选、决选800元。然后办领“半决选证、决选证”。加半决选的集体项目的团队负责人也须持“半决选通知书”到展演场“报到处”报到。
报到时,2~6人节目需交参选费共计1000元,7~15人节目须交参选费共计1500元,15人以上节目须交参选费共计2200元。然后办理“半决选证、决选证”。
初选全部结束后,组委会将会在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的网站上发布进入半决选的选手名单,初选通过选手可在学会网站上查阅或电话咨询。
没有进入半决选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所交资料和报名费、初选费将不予退还。
独奏选手:半决选、决选一律不用伴奏。集体、组合可用伴奏(务必将伴奏光盘准备完备)
参加半决选的选手每人演奏一首乐曲。(必须是参加初选时的同一首乐曲)。参加决选的选手每人演奏一首乐曲。(必须不同于半决选乐曲)。半决选分数与决选分数相加,再除以2的分数,为决定奖次的最终依据。选手参加半决选、决选的顺序,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九、展演时间:
初选时间:2017年6月5日—10日。
组委会将于2017年6月中旬给进入半决选的选手,寄发“半决选通知书”并在网上公布。
半决选、决选时间:2017年7月22日—27日(22日参展选手报到,23—24日半决选25—26日决选。)
27日颁奖大会。28日上午,全体人员离会。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将于2017年7月的展演期间,在展演场择时举办“葫芦丝巴乌展演交流会”。会上将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葫芦丝巴乌演奏家和本次展演选手的选手共同热忱交流。欢迎广大辅导教师和参展选手届时参与。交流、展演会时间,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十、比赛地点:
半决选、决选全部在北京举行。具体地址由组委会办公室届时在学会网站通知。
十一、参赛曲目:
初选曲目一首。半决选曲目一首(同初选曲目)。决选曲目一首。
提倡和鼓励用新作品参加展演。
幼儿组、儿童组参选曲目的演奏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其他组参选曲目的演奏时间,限定在6分钟以内。
十二、奖项设置:
各组别均设金奖若干名、银奖若干名、铜奖若干名、优秀奖若干名。如果参展选手的演奏水平确实不够,经评委会提议,组委会同意,有权空缺任何一个奖项。
另,组委会还将给荣获金、银、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
十三、评选办法:
进入半决选、决选的选手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展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各若干名。
十四、奖品:
金、银、铜奖、优秀演奏奖获得者的奖品是:奖杯一尊、获奖证书一本。
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的奖品授予获奖证书一本。
十五、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展,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注意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3)请各位参展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展演证。参加展演时,要佩带“半决选赛、决选证”。
(4)幼儿、儿童、少年参加展演选手必须要有家长陪同。请展演选手和选手家长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组委会只保障展演选手在赛场内比赛时的人身安全。展演选手在赛场外的人身安全,完全由展演选手本人和陪同家长负责。
(5)展演选手和陪同家长所乘车辆,携带的钱物,请本人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
(6)组委会拥有本次展演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
(7)展演选手(包括陪同家长)在参加展演期间的交通、食、宿经费自理。为保证展演的顺利进行和方便选手参选,组委会可以协助联系选手的食宿。
(8)所有参展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展演规则和展演场地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展演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和意见,请向监委会反映将能得到如实处理。影响展演者的不良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他的参选资格。
(9)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展演场地参加展演的,不退展选费。
(10)参展选手所报送的光盘、U盘、电子邮件必须是每个人一个。
(11)集体项目:2—6人集体项目、7人以上集体项目(包括重奏、合奏形式、不另设齐奏)。
十六、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展演的组委会。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2017全国葫芦丝、巴乌北京展演组委会
2017年4月7日